【周梓乐死因研讯】陪审团退庭商议 官指可考虑非法被杀、死于意外或存疑
2021-01-08 11:08
科大生周梓乐死因研讯踏入第28天,死因裁判官高伟雄今早继续引导陪审团。他审视所有证供后,认为可供陪审团考虑的裁断,包括非法被杀、死于意外或死因存疑裁决。陪审团今早10时14分开始退庭商议。
高官指出,陪审团考虑周梓乐是否非法被杀时,须达致毫无合理疑点基础,若有其他合理推论,则不能达成此裁断。而根据郭嘉琪法医及马宣立资深法医的证供,依照周梓乐的伤势,他唯一可能被杀的状态,必须是先有人将他的头部固定在平面上,用较大的砖头或平面袭击其前额,再将他抛到二楼。他堕下时,头部受伤位置必须刚好著地。高官提醒,若陪审团接纳8秒空白之说,须考虑8秒内完成上述动作的可能性,以及周梓乐的身高体重、凶徒在短时间内清理现场的可能等。
另外,陪审团考虑周梓乐是否误以为3楼外围有行人路,翻过石墙后意外失足致死时,则只须以相对可能性为准则,毋须达致毫无合理疑点水平。
若陪审团考虑所有证供后,仍无法定夺周梓乐死于被杀抑或意外,或认为证供未能完全揭示原因,则可作存疑裁决。惟高官明言,存疑裁决并不理想。
高官又表示,陪审团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就如何防止事件再次发生,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但不可作出批评或引伸责任问题。他提醒,建议必须有证据基础,而由于本案没有证据显示周梓乐受催泪烟污染,或有人因橡胶子弹及布袋弹而严重受伤,故不适宜就警方使用武力提出建议。
高官又提醒,陪审团若对救护员作出建议,须考虑事发时将军澳有堵路事件,路面状况难以预计。当时救护车由接报至抵达医院,共用了约50分钟,高官认为「喺香港嚟讲,唔算一个好长时间」。另外,若陪审团认同停车场二楼及三楼结构相似,亦可对此提出建议。
法庭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09:55
更新时间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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