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涉天水围堵路被控非法集结表证成立 案押下周一结案陈词

2020-12-24 13:01

被告陈文熙及被告陈颖铿。 资料图片
被告陈文熙及被告陈颖铿。 资料图片

2名青年涉在2月5日疫情初期到天水围参与集会,声援罢工医护并要求全面封关,防暴警察到场驱散时被捕,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案件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港铁助理经理和警员忆述当晚有数名深色衣著人士将单车和垃圾筒抛出天瑞路行车路,并透露警诫下19岁装修工人称「我系掟咗几部单车同垃圾筒出马路,我净系谂住堵塞条马路」。

裁判官王证瑜裁定案件表证成立,2名被告选择不作供不传证人,王官遂押后案件至下周一作结案陈词。

控方先传召港铁助理经理江志成作供,交代案发当晚约11时在天水围天瑞轻铁站视察期间,看见5至6名深色衣著戴口罩人士,将6部单车和1个垃圾筒到天瑞路行车路上,阻碍行车。江随即报警处理,后来有人转头向江喝道「你唔好咁多事」,其后有便衣和防暴警察冲向该人群。

警员8807彭兆衡忆述当晚与同僚11490到天瑞巴士站观察,11时许看见7至8名戴口罩黑衣人经天瑞商场跑向天瑞路,抛出单车垃圾筒,阻碍行车致收慢车速,随后2人截停第三被告陈颖铿。接受盘问时,彭不同意辩方指路障没有落在行车路左二线,被问到当时轻铁站有5至6人,巴士站有7至8人,惟此事没有在书面供词上纪录时,彭说道「只系记忆,都唔肯定」。

高级侦缉警员109刘仲成(音译)作供时透露当晚11时半左右拘捕并警诫首被告陈文熙,对方称「我系掟咗几部单车同垃圾筒出马路,我净系谂住堵塞条马路,冇做其他嘢」。

19岁装修工人陈文熙及23岁地盘工人陈颖铿同被控于2020年2月5日,在天水围天瑞路往天华邨方向的马路参与非法集结。

同案第二被告12岁男童早前已承认1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被判感化1年。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36
更新时间13:01

第三被告陈颖铿(灰衣)。
第三被告陈颖铿(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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