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6岁女背囊藏酒精判入更生中心 官接纳因年轻冲动犯案

2020-12-24 11:33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进入更生中心。资料图片
被告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进入更生中心。资料图片

16岁少女去年11月与同龄男友带同酒精和稀释食用醋,在观塘警署外徘徊,拟用以产生有害物质,向警察施毒。二人当场遭警察发现,逃跑至观塘游泳池外被截获。少女早前承认串谋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罪,还押至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进入更生中心。

屈丽雯裁判官指,被告无疑是犯下严重罪行,她连同他人针对警察犯案,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考虑到被告的背景、辩方的求情陈词等,加上她表出悔意,法庭接纳她因年轻而冲动犯案,故按报告建议,判她入住更生中心。

辩方今替被告进一步求情,指其报告正面、背景良好,惩教处人员建议她入住更生中心。辩方续指,被告自小学起已是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押期间表现配合、有礼貌及合作,没有纪律问题,并一直保持考好文凭试的决心,已和法庭社工沟通,安排她在服刑期间应试。另外,被告的父母亦称赞她从不用家人忧心,今日亦会支持被告。

被告梁颖诗被控于去年11 月 18 日,在香港串谋意图共同非法及恶意,向警务人员使用有害物品,即从含有异丙醇、乙醇及异丙基的混合液中释放的气体,使该人受损、精神受创或恼怒。同案男被告陈浩轩早前亦承认控罪,同被判入更新中心。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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