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非法集结囚6周 律政司上诉成功加监至9个月发拘捕令

2020-12-23 15:42

示威者于去年七一升旗礼前,在政府总部外示威。育有两子的地盘工人在场用铁马组路障,本年6月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罪,原被判囚6周。惟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提上诉,上月遭加刑至9个月监禁。法官今颁下判词,指事发时答辩人不但喊出极具挑衅性的咒骂,还与其他人合力拉动路障冲击警方,其个人罪责绝不能被低估。由于地盘工服刑后已离港,法官下令当局将他拘捕归案服刑。

法官在判词中指,从录影片段可见,事发时逾千计的示威者聚集,且逐渐逼近警方防线。他们用铁围栏筑成路障,又有人敲锣、吹号,和以污言秽语辱骂警方,答辩人曾大喊「黑警死全家」,以上的行为明显具鼓动、挑衅和混淆视听的作用。

法官援引非法集结罪的法律原则,指出事发时,反对修例示威浪潮正如火如荼,任何与此有关的非法集结,均有极高的风险。加上示威者漠视警方的警告、蒙面行事、行为具挑衅性等因素,都令出现暴力或暴力升级的风险大增。

判词又指,非法集结罪的订立,要把社会安宁的破坏制止在萌芽阶段,法庭量刑时应考虑作案时的人数、地点、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实质或会出现暴力的胁逼程度,和被告的个人角色等因素,包括他是否曾安排、带领、号召、煽动或鼓吹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或使用暴力。

答辩人的装备虽然不及其他前沿示威者齐全,但他却选择置身于他们当中,喊出极具挑衅性的咒骂,并与其他人合力拉动路障冲击警方,所以个人罪责绝不能被低估。他的个人行为对其他示威者也有挑动作用。

法官认为,原审裁判官以涉案的暴力轻微、没有人严重受伤、警方最终没有被吓退而是向前推进,和答辩人大部分时间是坐在旁边等理由,认为可以把刑期定于9星期,是严重低估了本案的整体严重性和答辩人的个人罪责。法官又认为,本案应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扣减认罪折扣及酌情减刑后,下调至9个月。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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