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动准保释不得离港 明年1月再讯
2020-12-21 15:48
区议员林卓廷等7人涉嫌在去年7.21事件中参与暴动,今年8月突然被捕及起诉。控方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正式申请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获批,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5日下午3时半在湾仔区域法院再讯。控方提出修订林卓廷保释条件亦获批,林卓廷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期间众被告则续准保释。
控方由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庭上再提出修订林卓廷的保释条件,要求林交出旅游证件,并不得离港。周天行指林卓廷原因立法会海外公务而获豁免,不须交出护照及准许离港,由于情况有变,林卓廷现在已非立法会议员,加上有区议员利用公务作借口,串谋他人公然欺骗法庭,逃避法律责任,高调表示成功逃走,故潜逃风险大增,法庭应撤销其豁免,要求林卓廷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准离港。林卓廷代表文浩正反驳指情况不变,林仍身为区议员,故海外公务属其权利,而且过去一直谨守保释条件,故反对周天行申请。
裁判官罗德泉最后指保释条件重在风险评估,「唔能够一成不变,系需要与时并进」,指出多国已终止与港府引渡协议,又有人离港后高调表示成功逃脱,并有人在海提供协助等诱因,增加林卓廷离港机会,不能忽视,终批准周天行申请。
被告依次为43岁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35岁客户服务员庾家豪、37岁男子陈永晞、31岁社工叶鑫升、26岁厨师邝浩林、48岁电器技工尹仲明、26岁无业男杨朗,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于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5:35
更新时间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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