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钟冲突】男子非法集结囚2周加刑到7个月 上诉庭指原判阻吓度不足

2020-12-18 16:10

原审裁判官林子勤遭上诉庭3位法官批评。资料图片
原审裁判官林子勤遭上诉庭3位法官批评。资料图片

33岁贵金属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去年6月12日,在政府总部外与其他示威者搬动铁马到行车路,他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被判监两周。律政司不满刑罚过轻而申请刑期覆核,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月裁定律政司的覆核理据成立,撤销监禁两周之刑期,改判监禁七个月。潘敏琦法官今在判词中批评,原审裁判官林子勤判刑时只执著于案中没有证供显示实际有任何财物损失或破坏,亦没有任何执勤的警员受伤,漠视控罪的控诉要旨是防患于未然。上诉庭强调判监两周只是象徵性阻吓,其惩罚性和阻吓力度不足。

案件在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法庭法官彭伟昌、原讼法庭法官潘敏琦席前处理,今午颁发的书面判词由潘官所撰写。潘官指律政司一方认为林官低估了本案罪行的严重性,没有对惩罚和阻吓性的判刑因素给予充分比重,亦没有正确地评估33岁被告庾家驹的刑责。上诉庭在重新审视原审法官席前的证据后,认为林官接纳庾只是路过、没有预谋的裁断武断。潘官称庾指自己受到情绪高涨的示威者的鼓动而搬铁马之说,从来没有受到盘问的测试,纯属缺乏证供支持的空谈,以图淡化庾是刻意到达现场,有一定程度的预谋犯案。

潘官认为庾从龙和道进入添华道搬铁马时,一定知悉夏慤道的情况已不止是群情汹涌,冲击的暴力程度实因示威者接近政府总部而升级,当时的警力明显不胜应付在场众多示威者,示威者扰攘的局面实属沸沸腾腾、叫嚣不绝,示威者情绪极度高涨、如箭在弦,随时有一触即发,一发不可收拾的危机,庾正是在已经沸腾的局面火上加油,亦是呐喊助威、鼓动和强化其他示威者的暴力行径。

潘官指林官没有考虑到当时大规模非法集结,完全无视参与者的激昂情况随时可以被进一步挑动,继而引致其他人命伤亡、财物破坏等的局面。潘官认为林官是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亦是错误地强行把庾的自身行为从非法集结整体考虑切割出来。潘官强调即使本案没有财物破坏、没有任何人受伤,但整体暴力行为所造成的威胁之严重性仍是不容忽视的,指出本案判刑时应著重惩罚和阻吓的元素,而阻吓性刑罚不只阻吓被告重犯,亦能有以儆效尤的作用。

法庭记者:刘晓曦

被告庾家驹。 资料图片
被告庾家驹。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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