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岁女生认管武非法集结 判入更生中心
2020-12-18 15:30
17岁中六女生去年11月在荃湾示威被捕,遭发现管有铁管,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和参与非法集结罪。她早前承认两罪,罗德泉主任裁判官今按报告建议,判她入住更生中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潘嘉祺在成长过程中一直循规蹈矩、认真学习。她的成绩及操行良好,是师长眼中的好学生。她的老师、副校长为她撰写求情信,称她勇于承担及改过,主动寻求校方及社工协助,她的学校亦已安排她重读。被告明白本案已影响了她的前途,并为此令家人操心而内疚。
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约下午2时半,在荃湾大河道至西楼角道交界,有超过70人的集结,期间有人以水马围栏等堵塞马路。3分钟后,警员驱散现场示威者,并见到身穿黑衣的被告逃到附近公园继续堵路。被告继续逃跑时,尝试跨越障碍物并丢下一支铁通,及后被制服。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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