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阻差办公罪成判囚提上诉 社工刘家栋准保释等候明年2月裁决

2020-12-18 13:09

社工刘家栋。 资料图片
社工刘家栋。 资料图片

在反修例事件中首名罪成判囚的注册社工刘家栋,去年 7 月 27 日元朗冲突中,涉手持社工证要求警方给予时间让人群散去,期间被指挡在警方防线前,以身体撞警员防盾,阻碍警方推进。刘今年 6 月被判阻差办公罪成,判监 1 年,他不服定罪及刑罚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其代表律师指刘只想避免有受伤或冲突的情况发生,并非想阻止警方执行职务,而是希望警方减慢执行职务的速度。

彭耀鸿资深大律师代表上诉人刘家栋陈词时指出,当日警方防线向示威者方向逐步推进,但警员突然间加速推进,警员期间手持警棍向示威者施以武力,令最少两名示威者失足倒地,大批示威者亦不断后退,而刘当时在警方防线前举高双手,手持注册社工证,一直后退时一直向警方说:「可唔可以俾啲时间?褪紧褪紧」,但警员以盾牌把刘压下。彭指刘的行为只是构成不便及令警方稍为费力,警方大可绕过刘继续推进,而刘当时没有拉扯或推撞警察,一直以谦虚的态度后退及鞠躬,是恳求警方减慢推进速度。

彭指刘的行为明显是想「警方唔好推进住,或者慢啲推进」,而刘只想避免有受伤或冲突的情况发生,并非想阻止警方执行职务,而是希望警方减慢执行职务的速度。黄崇厚法官表示,刘的阻挠行为会令警方的步伐不能达致其理想速度。彭称行只是履行其社工责任,在减少冲突及暴力情况下,令警方同时达到驱散示威者的目的。彭亦认为判监1年的刑罚过重,而本案的行为、动机、结果并不严重,根本毋须判以即时监禁,大可判以罚款、社会服务令、有条件释放。

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指,在警方防线推进前,警方多次高举红旗,指出示威者正在参加非法集结,劝告示威者离开现场,否则将使用武力。警方当时有责任去驱散疑在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的过百名示威者,而且示威者后退速度缓慢,刘的行为拖慢并阻碍警方推进,警方唯有拘捕刘并继续推进。萧指刘的动机是否希望阻碍警员执勤,则并非案情,应留待求情时陈述。

黄崇厚法官指案中只有3个合理辩解,一是警方并非正当执行职务,二是刘真诚相信警方并非正当执行职务,三是刘希望避免他人受伤,恳求警方采取其他方法驱散示威者。萧强调刘作出严重的阻挠警方行为,根据法例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故认为裁判官判囚1年的决定没有错误。

黄官需时考虑是次上诉案件,决定把案件押后至2021年2月23日进行裁决,期间批准刘家栋继续保释外出等候裁决。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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