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指内地新冠疫苗不能供港使用 食衞局反驳:未反映全面事实

2020-11-27 22:33

当局表示会视乎需要容许紧急使用任何经证明安全及有效的疫苗。资料图片
当局表示会视乎需要容许紧急使用任何经证明安全及有效的疫苗。资料图片

就有网上传媒报道谓食衞局指,内地研发并获批准使用的新冠疫苗,不能在香港医疗系统使用,食衞局回应指有关报道未有如实全面反映事实,对报道可能构成特区现有药物规管制度针对内地疫苗的偏颇印象,深表遗憾。

香港既定的药物规管框架及注册制度由来已久,一直行之有效,并在2015年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确保香港市民可获得有效、具素质和安全的药物。有关制度属于一般性规管制度,适用于所有于香港提供和使用的药物,包括疫苗。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属公共衞生紧急事故。政府现正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为全港市民采购符合安全、疗效及质素要求的疫苗,并会视乎需要考虑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容许紧急使用任何经证明安全及有效的疫苗,不会排除在必要时进行紧急立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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