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潜入港铁站打爆幕门认入屋犯法罪 官指参考暴动案例判刑

2020-11-27 14:39

被告卢智聪。 资料图片
被告卢智聪。 资料图片

2名青年涉嫌去年10月中反《禁蒙面法》示威活动中,闯入已关闭的将军澳港铁站内破坏月台幕门被捕。2人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入屋犯法罪,港铁报称幕门维修费逾261万。法官练锦鸿明言会参考暴动案例判刑,案件押后到12月11日判刑,以待分别索取2名被告背景和精神科报告。

案情指港府去年10月初订立紧急《禁蒙面法》后,多个港铁站遭人破坏,将军澳站案发前数日一直关闭。闭路电视拍到2名被告于10月8日0时13分持铁笔和铁锤闯入港铁将军澳站内,次被告林俊用铁笔打碎月台幕门,2人又先后将2把铁梯和铁锤投下2边月台路轨。警员随后当场制服2人。林警诫下称「系我用铁笔系月台打烂啲幕门,同掉咗条梯落去,系我做嘅,唔关佢事」。港铁事后报称14道幕门被打碎,4道幕门有刮痕,维修费合共逾261万。

辩方求情指首被告卢智聪与父母姐姐同住,为一家经济支柱,任职餐饮侍应,每月15500元收入中会交7800元作家用,每月亦捐款近1000元到国际慈幼会和联合国难民处,形容卢为人善良正直,乐于助人。其雇主信中又指卢工作认真守时,勤力有责任感,将于卢服刑完毕后重新聘用。辩方再指当晚为表达意见才在无预谋下进入将军澳站破坏,现时已明白为法不容,承诺将来不会重犯,希望能判处卢进入劳教中心,认为刑期短而尖锐足以阻吓。

辩方再为次被告林俊求情指知道林案中行为不可理喻,为明显破坏者,惟犯案因前一天晚上看见防暴警察曾用膝跪女示威者头部,故情绪波动下一时冲动作破坏。林当晚仅偶遇卢,在附近地盘拾到犯案工具,而破坏港铁站因为想阻止港铁运送防暴警,但明白行为和目的当中没有合理关连性。辩方续指自幼在单亲家庭成长,缺乏照顾,成绩长期差劣下自卑不合群,逐渐罹患躁郁症、焦虑症和适应障碍。林被捕后遭打破头亦引发情绪病和急性压力反应,留院多时。

练官明言本案发生于暴力社运,非一般偷窃泄愤,应参考暴动案例判刑,难以一般2年半为量刑起点,并将向被告下达赔偿令。辩方反驳指站内封闭并无市民,没有人受到惊吓,故不应参考暴动案例。

21岁侍应卢智聪与报称无业的24岁被告林俊被控去年10月8日非法入侵港铁将军澳站,意图非法损坏该建筑物及站内任何东西。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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