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达吏上门收楼涉石油气放火烧屋 六旬翁纵火罪成候判
2020-11-27 14:36
六旬翁因申请综缓不果而欠交管理费多年,2018年遭执达吏登门收楼,涉嫌以天拿水及石油气放火烧屋「一镬熟」。七人陪审团今在高等法院以5比2裁定他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罪脱,另则一致裁定其交替罪名「罔顾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纵火罪」罪成。案件押后至12月11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心理及精神等报告。
被告马镇青被控于2018年7月27日,在将军澳康盛花园第4座31楼K室,无合理辩解用火损坏单位,意图损坏该财产,以及意图藉此危害陈颂文及黄隆权的生命。其交替罪名则为罔顾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纵火罪,该控罪指马于2018年7月27日,在将军澳康盛花园第4座31楼K室,无合理辩解用火损坏单位,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以及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危害。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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