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撞警心口阻追犯阻差办公罪成判囚8周 官斥砌词狡辩

2020-11-20 18:12

被告马梓轩。 资料图片
被告马梓轩。 资料图片

去年国庆前夕,警长在追捕疑犯时,一名22岁学生涉嫌用左肩碰撞警长胸口,导致疑犯逃去。学生事后否认一项阻挠在正当执法的警务人员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王诗丽裁判官指被告的自辩是在砌词狡辩,认为他是蓄意阻挠警员执法,遂裁定其罪名成立。王官亦指被告行为增加了警员追捕的难度,有妨碍司法之嫌,遂判处8星期监禁。

王官称本案争议为碰撞是否意外。王官认为警员的口供诚实可靠,遂接纳其证词,相信被告曾向疑犯大叫:「快啲走」,用言语鼓励疑犯逃走。另外,被告摆动上身撞向警长,导致警长后退几步。基于以上提到行为及言语,王官认为被告自辩时没有道出真相,遂拒绝接纳被告的自辩。

另外,王官称如若真的是警长撞到他,那理亏的该是警长,被告无逃跑的理由。后听到警员大叫:「袭警,咪走」,被告亦没有停下,故认为逃跑是畏罪所致,加强了控方的指控。

王官判刑时指,被告马梓轩的行为虽然非预谋且没造成严重伤害。但案发时环境混乱,被告的行为有可能会煽动其他人更激烈的行为,所以判刑需具阻吓性,以保护履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因此判以即时监禁是唯一的选择。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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