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致交通不便暂住父母家 男子违监管令脱罪
2020-11-18 16:01
2016年旺角暴动案中,一名男承认暴动罪而被判囚28个月。他于去年获批监管令下获释,但在同年11月三度超过门禁时间返回宿舍,被控三项违反监管令罪。裁判官许肇强接纳辩方辩解,认为事发时处理社会运动最炽热阶段,被告因安全及交通问题而暂住父母家中;另外当时被告尚有不足10天便结束监管令,相信他不会轻易让自己功亏一篑,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许官指,本案的案发经过已在承认事实中列出,故本案的关键是被告吴挺恺(28岁)有否合理辩解。许官认为,自去年6月爆发社会运动起,公共交通及民生大受影响,香港人对此深深体会。案发时社运踏入最炽热阶段,示威者发动大三罢,又发生西湾河开枪事件及大学冲突,故接纳被告因安全及交通问题而暂住父母家中。加上,被告有事先知会监管人员「出面好危险」,会到家中暂避,又问过监管人员「突发情况嘅指示系乜」,可见被告曾提出关注。
许官指,监管人员确实登门见到被告在父母家中,没有外出,加上当时他尚有不足10天便结束监管令,除了担心安全及交通问题,认为他没有理由要违反监管令。
法庭记者:张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