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议员】谭耀宗:特别做法处理非释法 议员需为行为负责

2020-11-11 16:27

谭耀宗指议员要为自己行为负责。资料图片
谭耀宗指议员要为自己行为负责。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说,人大常委会今次《基本法》104条作全面解释,并非再释法,而是处理早前被取消参选资格的4名立法会议员,是特别做法。

谭耀宗指出,上次人大常委只处理现届立法会延任1年的情况,而议员去留的资格则交由特区政府自行处理,但因政府再向人大提出要求,人大常委会才定出明确规定。

谭耀宗说,人大常委会要确保特区公职人员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会失去议员资格。虽然决定未仔细说明,但他个人估计,一旦被认定不符合资格,以后或无机会再担任议员。他又说,决定定出如果宣扬港独或者寻求外国势力干预特区事务等,可能被取消议员资格,认为现任议员应特别留意,日后要为自己行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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