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女学生堵路罪成候判 售货员堵塞交通罪脱
2020-10-22 16:04
两辆轻型货车去年11月中旬「大三罢」被发现横泊在沙田科学园路堵塞交通,涉案女学生及售货员被控阻街,女生另涉管有士巴拿。案件今在沙田法院裁决,裁判官指女学生的説法不合常理,推论她有参与堵路,裁定阻街罪成;因未能证明到场后有逗留堵塞交通,售货员则被裁定罪脱。控方指在斜孭袋内搜出士巴拿,裁判官指片段证实女生当时没有携带斜孭袋,认为其出处「是一个迷团」,遂裁定罪脱。裁判官将女生的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在屯门法院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李志豪裁判官指四名作供警员均诚实可靠,但对女学生有否携带涉案士巴拿有所保留,难以肯定士巴拿何时被捡获、被谁人捡获、以及有否受到干预等,裁定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脱。
李官指出无可否认当日有发生堵路,而女被告指她到场因「一心协助一名受伤的女子」,李官质疑她把女子带到车上后为何不立即离开,而当时车辆位于杂物另一边,指她大可随时离开,认为她有意夥同他人堵路,遂裁定阻街罪成。至于案发时坐在涉案客货车司机位的男售货员,则因未能证明他有逗留堵路被裁定罪脱。
辩方求情指女生虽被裁定罪成,但「唔知道佢实际参与程度系几多」,李官决定待索取她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量刑。
22岁学生潘凯玲及29岁售货员范瑞佑同被控于去年11月13日,在沙田白石角科学园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路上留下垃圾桶、栏杆、巴士站牌,以及两辆轻型货车等,对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险。潘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即一个士巴拿。
法庭记者:王尚哲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