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郑丽琼「起底」案裁决 私隐专员吁勿以身试法

2020-10-20 18:35

郑丽琼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资料图片
郑丽琼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资料图片

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民主党郑丽琼涉本年3月在网上社交平台发布有关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违反去年已颁布的警员起底禁制令,并于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锺丽玲对法庭裁决表示尊重及欢迎,又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在法庭于去年10月颁布两个有关「起底」的临时禁制令后,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已将45宗涉嫌违反禁制令的「起底」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今年6月17日,一名被告因在社交平台公开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于高等法院被裁定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这案件是自法庭颁布有关禁制令以来,首宗因违反禁制令而被定罪的个案。

锺丽玲强调,网络世界并非无法可依,高等法院于现时仍然生效,违反有关禁制令一旦罪成,可以被处即时监禁,并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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