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警员起底资料 区会主席郑丽琼判监28日缓刑1年
2020-10-19 19:12
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民主党郑丽琼(62岁)涉本年3月在网上社交平台发布有关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违反去年已颁布的警员起底禁制令。郑曾指她不知悉该禁制令,随即删除帖文,郑于本年10月6日承认藐视法庭罪,律政司建议法庭判郑以月计的监禁。高浩文法官经一番考虑后,今在高等法院判郑监禁28日,缓刑一年。
郑在庭后指感谢法官接纳其道歉,感谢社会各界关注,郑指:「相比起其他手足,我依个案件可以话系微不足道,松一口气,大家加油」。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何卓衡大律师指,郑丽琼自1994年起就任中西区区议员至今,实属一名资深政治人物。郑在本年3月24日,在其有3万名追随者的个人facebook上,转载有关涉嫌开枪以致印尼籍女记者Veby Mega Indah右眼中枪失明的警员名字、警员编号等帖文,并留言指:「如果这名警员是有良知的,请自首!以眼还眼」。郑丽琼及后表示她不知悉有关禁制令,随即删除帖文,但早已吸引大量市民的注意。何指郑已在本年10月6日承认藐视法庭罪,现请法庭考虑判刑。
代表郑丽琼的李柱铭资深大律师指,现今为互联网时代,法庭不应因郑的Facebook追随者较多而重判。李指郑在发布讯息时忘记了在去年12月颁布的警员起底禁制令,郑日理万机,绝对有可能在禁制令颁布的4个月后忘记禁制令内容。郑虽然在案发时忘记有关禁制令,又没有小心谨慎,但郑发布后从记者及友人口中得知禁制令的存在后,已经立即删除帖子。李指郑事后删除帖子,现已深感懊悔,郑坦白承认自己曾在忘记有关禁制令下发布涉嫌言论,郑承认此为无心之失,亦愿意为其言行负上责任。李指此为单一事件,郑承诺不会再犯,冀法庭判以罚款或签保守行为了事。
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及李永达、该党现任主席胡志伟、立会议员许智峯均有到庭旁听以示支持。郑在李柱铭资深大律师为她陈词时一直点头,不时脱下眼镜用纸巾拭泪,伸手入口罩内擤鼻涕。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范俊业总督察及刘震宇高级督察,今午在湾仔警察总部外向传媒简报案情,自去年6月起统计已有逾四千名人士被起底,被起底人士包括警务人员、公务员、法官、法律界人士、立法会议员、区议员等,并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及威吓。范指郑丽琼违反禁制令,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亦需以弥偿基准来支付惩罚性讼费,警方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强调郑的行为非常严重,判决具有阻吓作用。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19
更新时间:19:12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