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青年涉藏镭射笔获撤控 准自签守行为

2020-09-25 14:16

被告李俊科。 资料图片
被告李俊科。 资料图片

去年8月5日「三罢」示威期间,23岁青年于黄大仙遭搜出镭射笔被票控。被告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案件续审时,获控方撤销传票控罪,改以1500港元签保,守行为24个月了事。

控方案情指被告于去年8月5日戴上黑色口罩和太阳眼镜,背著臃肿的黑色背囊,与另外2人在睦邻街游乐场外徘徊。现场警员觉得可疑,上前截停和搜查被告,在其背囊中搜出喷漆和涉案镭射笔等物。被告警诫下承认当时正前往黄大仙广场参与公众集会,而其中1枝涉案蓝色镭射笔为1周前在街上检获。

23岁被告李俊科,原被控于2019年8月5日,在黄大仙睦邻街7号游乐场管有1枝雷射笔。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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