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列英国为高风险地区 10.1起抵港需持阴性检测证明
2020-09-24 15:57
政府表示,考虑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风险评估,以及疫情的变化和发展,食物及衞生局局长会刊宪维持已实施的条件,并将英国加入指明地区,生效日期为10月1日,并维持有效直至另行通知。英国抵港旅客10月1日起,需持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及已订住酒店检疫证明,方可登机。
根据最新指明,抵港人士如于过去14日内于英国等指明地区停留,须提供一份由认可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报告,列明有关人士于抵港前72小时的检测样本对新冠病毒呈阴性,且亦需提供香港酒店预订房间不少于14天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等文件。
政府表示,今日(24日)会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的最新指明刊宪,以更有效应对疫情。
政府指,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从极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需接受检测及检疫条件;连同英国至今已有11个国家地区,包括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印度、印尼、哈萨克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南非及美国,被列为极高风险地区。
食衞局表示,截至9月20日的过去一星期,全球新增大约200万宗感染个案,数字较上一星期上升6%,为疫情开始以来最高的单周数字,强调鉴于全球疫情发展,香港入境防控措施不能松懈;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包括全球及本地疫情的发展和出入境人数的变化,在有需要时采取更果断和严厉的措施。
政府表示,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施加的条件,该交通工具的每一营运人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营运人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旅客方面,到港人士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