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港区国安法不影响本港司法独立 重申施觉民无提及辞任原因

2020-09-19 22:30

林郑月娥撤销施觉民法官(小图)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命。 资料图及香港律师会图
林郑月娥撤销施觉民法官(小图)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命。 资料图及香港律师会图

政府发言人今日回应传媒查询时,强调维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独立至为重要,并重申施觉民法官没有提及辞任原因。

发言人说,《基本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第八条订明普通法制度会予以保留。这是本港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国际商业机构亦认为是它们继续在港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任何人都不应怀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法治和司法独立的承担。发言人又指,自1997年起,一直有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著名法官担任本港终审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现时共有13位来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这些著名法官参与终审法院审判,证明香港的司法独立,有助维持外界对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行政长官在很多不同场合都感谢这些终审法院著名法官,对香港的法学研究和讨论所作出的宝贵贡献。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并将会继续维持。

发言人续指,就有关施觉民法官在9月2日辞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施觉民法官没有提及辞任原因。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条,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行政长官而辞职,并无谘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长官作为委任者行使《释义及通则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撤销有关委任及刊登宪报。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绝对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制度的畅顺运作,包括终审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承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特首林郑月娥下令撤销施觉民法官为终审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有关撤令于本月2日生效,并于昨日正式刊宪。施觉民早前接受澳洲广播公司(ABC)访问时直言,辞职的决定与通过港区国安法的内容有关(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s passed by Beijing)。该媒体记者Stephen Dziedzic在其Twitter发文声称,施觉民辞职的日期,是特首林郑月娥声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翌日,但指不清楚当中是否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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