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结等分4案审理 各案料需审7至10天

2020-09-18 18:10

黎智英。
黎智英。

壹传媒黎智英与14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于去年8至10月多次参与、组织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四案早前已转介区域法院审理,今午移师至西九龙法院再讯。

区诺轩早前表示会认罪。除了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李卓人、吴霭仪、黄浩铭、陈皓桓和何秀兰等9人早前表明不认罪外,另外4人即梁耀忠、梁国雄、吴文远和蔡耀昌今透过律师表示不认罪。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党的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现任及前任议员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区诺轩早前表示会认罪。

去年8月18日的案件共有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和区诺轩等,他们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去年8月31日的案件则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三人,他们同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至于去年10月1日的案件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杨森、何俊仁等,他们同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同案的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等4人,另被控在前一日,于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各被控一项属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馀下一案发生于去年10月20日,黎智英未有涉案,涉案7人为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黄浩铭等,其中6人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另同被控于前一日,在终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各被控一项属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控方建议优先处理4案的共同法律争拗,以节省法庭时间,避免不同法官对相同的法律议题作不同裁决云云。辩方大律师均质疑条文本身违宪,惟他们对于是否合并处理意见不一,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反对合并,大律师谭俊杰及陈志刚同样反对,并建议先审理8月18日的案件,待相关法律争议有裁决后,相信另外3案的大律师会作明智之举。其馀大律师则持中立意见。

高劲修法官表示,4案涉及不同事实争议,理应将4案按案件发生日期分开、由同一法官审理,并排至明年1月5日、3月8日、4月19日及8月10日作预审,料在2月16日、4月7日、5月17日及8月19日开审,预计各需时7至10天审理。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4:27
更新时间18:10

案件今午移师至西九龙法院再讯。
案件今午移师至西九龙法院再讯。
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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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
李柱铭。
何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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