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生产机延误失商机 本地公司向供应商索偿1370万

2020-09-18 16:31

新冠肺炎自去年底大爆发后,本港对口罩需求大增。 资料图片
新冠肺炎自去年底大爆发后,本港对口罩需求大增。 资料图片

拟在港生产口罩并销售的公司昨入禀高等法院,指口罩生产机器供应商所提供的两部口罩生产机逾期送达,又未能按合约所指「高速产能每分钟大于100个」,焊绳机及分料机运作不正常,以致口罩生产量未能达标。该公司指口罩机供应商违反合约,要求法庭下令供应商赔偿近1370万元。

原告为港星实业有限公司,英文名为General Star Industrial Limited,被告为淦鸿高盛科技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为BBA Scientific Technology Enterprises (HK) Company Limited。

入禀状指,新冠肺炎自去年底大爆发后,本港对口罩需求大增,原告在今年3月与被告签订合约,原告以216万多元购入两部口罩生产机器,而被告需保证两部口罩生产机器属全自动供料生产线,高速产能每分钟大于100个」,需要按合约准时送达两部机器,被告亦需于指定时间为原告安装两部机器。但被告延迟送达机器,错失口罩需求高峰期的商机,而且两部机器的高速产能未能达致每分钟大于100个,分料机及焊绳机的运作亦有问题,被告提供的维修员亦明显训练不足,故向供应商索偿近1370万元的损失。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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