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警总】装修工围殴便衣警两罪成 官斥行为挑战法治押下周五判刑

2020-09-17 13:33

当晚大批示威者包围警总。资料图片
当晚大批示威者包围警总。资料图片

25岁装修工岑晓麟否认去年6月26日,参与包围湾仔警署的示威活动,和袭击一名便衣警员受审,今被裁定1项暴动罪成和一项普通袭击罪成。郭启安法官同意被告参与暴动的行为相比掷砖等动作轻微,但他在警察总部外犯案,是挑战法治的行为。法庭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

辩方大律师黎家杰引述多封被告中学同学,师长和家人的求情信,形容被告为人正直,热心助人,他犯案并非仇恨警察或崇尚暴力。由于被告直率的性格,他受社运影响下被情绪牵著走,现明白并非所有行为均可以彰显公义,本案并非反映被告的真实个性。被告又承认自己一时愚昧逃避11月的法庭聆讯。

辩方冀法庭量刑时考虑人性因素,去年6月社会充斥大量负面情绪,导致被告迷失和犯下错误。辩方希望法庭念及被告的情绪和起因,当时的心思意念,以及被告当时并非心存邪念加害事主张金福等才量刑。

至于被告开审前曾提出承认非法集结罪,反映他承认自己犯错,而事前并不能预计事主出现,反映他当时并非有计划犯案,而涉及暴动的行为只维持10多秒,故严重性相对上较低。

郭启安法官认为案情有一定严重性,现场有大批示威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被告一人也可能触发危险,幸运地最终没有演变成大骚动。尽管法庭同意被告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相对掷砖和纵火等行为轻微,但不能因此证明本案较旺角骚乱案件为轻,因为本案地点发生在警总外,包围重要法治机关,行为是挑战法治,相比发生在旺角街头的案件较严重。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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