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显聪占旺伤及4警判囚 律政司追讨病假补偿金逾17万

2020-09-08 13:33

招显聪当日被警方拘捕情况。资料图片
招显聪当日被警方拘捕情况。资料图片

前「香港人优先」成员招显聪(Billy)于2014年参与占旺区示威撞击警员防线,翌年被裁定阻差办公和拒捕罪成,判囚4周。事件导致一共4名警员受伤,其中一员丧失部分能力并获136天病假。招显聪昨遭律政司司长入禀区域法院追讨4名警员一共171894元病假补偿金。

原告是律政司司长,受警务处处长委托提出诉讼,而被告是招显聪。

入禀状透露,4名受伤警员,时任高级警员郭冠豪,郭永成,郑大明和锺泽然,于2014年10月17日在旺角弥敦道近山东街交界恒生银行筑起防线。而被告人尝试超越防线但不果,突然大力撞击其中两名警员郭永成,郑大明的盾牌。尽管警员宣布拘捕被告,他仍继续撞击警盾,于是警员合力将他制服,但被告继续挣扎,导致他和郭冠豪一起跌在地上,被告和盾牌压在郭冠豪身上,其间锺泽然为他戴上手铐,但被告仍然扭动身体踢向郭冠豪。

经医务人员检查后,证实郭冠豪右肩,左膝,右胸壁等部位受伤,其馀3人则分别手腕和手肘,或左肩受伤。郭冠豪因此丧失1.5%的赚取收入能力,获136天病假。其馀3人则获2天至8天病假不等。

翌年5月,被告在观塘法院被裁定一项阻差办公和一项拒捕罪成,故原告人认为被告须为4名警员的伤势负上唯一法律责任。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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