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游行】社工陈虹秀等8人否认参与湾仔暴动

2020-09-08 16:04

由左至右:余德颖、莫嘉晴,龚梓舜及陈虹秀。
由左至右:余德颖、莫嘉晴,龚梓舜及陈虹秀。

去年8月31日港岛区爆发激烈示威冲突,社工陈虹秀等8人今区域法院否认参与湾仔暴动受审。控方著法庭根据他们身上的衣著,装置和逃跑路线等,裁定他们有参与其中。倘若法庭裁定现场没有出现破坏社会安宁,冀法庭退而求其次,考虑他们分别曾否参与非法集结。

8名被告分别是,余德颖、赖姵岐、锺嘉能、龚梓舜、陈虹秀、简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律政司外聘大律师张锦荣于开审前临时修改控罪,将犯案地点由原本的轩尼诗道22号,扩展至整条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解释暴动的事件一直沿著行车路发生,并将会有证人供词支持。

根据控方开案陈辞,去年8月31日警方没有收到任何位于湾仔轩尼诗道至卢押道的集会或游行申请。而本审讯的暴动现场就是轩尼诗道,以及轩尼诗道和卢押道接壤十字路口向北的一段路。

控方续指,当日有大量黑衣人士近下午6时在轩尼诗路上非法集结,部分人又以铁栏,路牌和长竹,垃圾桶等杂物筑起路障,亦有人向四周照射雷射光束。直至7时,有人在轩尼诗路1号和22号对出纵火,更加有示威者将修顿球场的观众看台推向火堆燃烧。现场传出爆炸声,火堆浓烟一度涌上七至八层楼高。而现场有人继续照射雷射光束和敲打杂物以发出巨响。控方认为,现场情况已对社会安宁造成实质破坏,对个人伤亡亦构成实质威胁。在7时许,现场已发展成暴动现场。直至接近8时,警方多次驱散警告无效后,才清除了路障并筑起防线推进,要求示威者散去,但他们不但没有离开现场,反而继续用雷射装置射向警察。

另一边厢卢押道亦有示威者筑起防线,留守路障堵路,现场又留有相信是汽油弹引致的火种,有人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和砖头等硬物。卢押道则在8时前已恶化为暴动现场。

警方接近8时展开拘捕行动,分别在「中国海外」对出位置和马师道拘捕案中8名被告。控方指各人被捕时多身穿黑色上衣,并戴有头盔,要求法庭根据他们的衣著,位置和装备,裁定他们是否有参与其中。有目击警员发现首被告余德颖在现场高叫口号和用长伞拍打地面。至于第四被告龚梓舜另被搜出在背包被搜出伸缩棍和雷射装束,她被捕前曾绊倒,获第3被告锺嘉能协助不果双双被捕。

至于社工陈虹秀则被指,当警员呼吁现场人士离开现场时,涉嫌用手提咪叫示威者不跟随警方指示,并向警员叫嚣和使用挑拨性的言论,导致警方执法困难,拖延时间给予非法集结人士离开现场。

法庭记者:萧文轩

陈虹秀
陈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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