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强吻陈淑庄罪脱 官指证供存在矛盾
2020-08-31 15:44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去年8月在筲箕湾疑遭一名40岁无业汉强吻。案件经审讯后,崔美霞裁判官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指,陈淑庄与另一名控方证人的证供存在关键性矛盾及不可磨合之处,裁定被告非礼罪名不成立。
崔官指,陈淑庄及其同事梁静友的证供存在多项不可磨合之处,如陈称声事发时被告站在她的右方,故留意不到被告,但梁却指被告徐陈的右手边「冒出嚟」,之后「打横行前一步」,站在陈的前方,若梁的证供属实,陈必定会意识到被告的存在;陈指自己事后捉住被告的上衣,防止他逃走,但梁却表示陈当时用双手按著被告的膊头。另外,陈形容被告的行为是「触碰」,但梁却说是「锡」。崔官认为,纵然两名证人已尽力道出其所见所知,但仍未能令法庭安心接纳。
至于被告作供时,声称自己被现场的手机电筒灯「掁」到双眼,故不慎撞到陈,则与陈供称遭被告撞到右肩至右上臂吻合。纵然被告故意走近光源的行为十分可疑,但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樊家豪被控于去年8月23日,在筲箕湾道388至341号逢源大厦地下OK便利店外,非礼女子陈淑庄。
记者:张旭珊
建立时间15:30
更新时间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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