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岁男生认藏镭射笔易燃液体 判入劳教中心

2020-08-31 15:44

被告王俊杰。 资料图片
被告王俊杰。 资料图片

17岁应届中学毕业生去年11月,在中环置地广场外,遭警方搜出白电油、煤油、镭射笔等物品,他早前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钱礼主任裁判官今日应报告建议,判被告入劳教中心,并留有案底。

被告王俊杰承认于去年11月14日,在中环毕打街置地广场外的公众地方,无合理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7罐液体内含白电油、2罐黑色液体内含煤油、2个空玻璃樽、4个打火机及1枝镭射笔。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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