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会】漏报物业税多年欲补救 网民心慌:会唔会要坐监
2020-08-25 14:37
有网民在香港讨论区发文,就指手上物业出租多年,漏报多年租金入息,未有缴交物业税,问「要坐监,留案底吗?」
网民指,「因为一啲原因漏报几年租金入息税。依家明白原来要报,可以主动同税局申报返?应该点做?」,网民声称「因误信人而不报,自己无查实,依家知道原来唔系,已报返今个财政年度,想作岀补救,唔系存心欺骗」。
网民还问「要坐监,留案底吗?」,网民又称因此事备受困扰,「我有情绪病,排期睇公立精神科」。其他网民留言著他向税务局查询。
根据《税务条例》订明逃税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三年和罚款五万元,另加一笔相等于少徵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去年10月,一对夫妇涉隐瞒名下7个物业作出租用途,共漏报约175万元租金收入,逃税逾21万元。两人违反《税务条例》,承认共10项蓄意逃税控罪,被判即时入狱9星期及4星期,以及罚款28.8万元及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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