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现冒牌子宫颈癌疫苗 申诉署主动调查政府监管机制成效
2020-08-20 11:29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20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现行监管本港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疫苗的机制有否可改善之处。
申诉专员指,2019年7月,衞生署与海关于联合行动发现有医务中心涉嫌提供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检获的样本经化验后证实不含子宫颈癌疫苗成分,所含是常见于生理盐水中的钠和氯。化验结果并显示样本可能受微生物污染,对接种者可能带来风险。同期,申诉专员公署接获有关水货或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的投诉,并留意到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
申诉专员表示,疫苗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定义的「药剂制品」,须符合《药剂业及毒药规例》所订的安全及质素标准,并经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或分发。持牌药物批发商若采购、进口或销售疫苗,亦须遵循管理局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制订的《批发商牌照持有人执业守则》行事。疫苗的进出口受《进出口条例》规管,批发商须就每宗疫苗的进口向衞生署申请许可证。现时,衞生署的药物办公室及海关分别负责《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及《进出口条例》的执法工作。
公署的初步查讯显示,2019年于本港出现怀疑水货/冒牌九价子宫颈癌疫苗,主因是市场对该疫苗需求量大但供应有限,以致有不法分子将平行进口或冒牌的疫苗提供予私营医疗机构。当局知悉情况后已按既定机制跟进,并加强了监管措施。这次主动调查旨在探究现行监管机制的成效,以及有否可改善之处。公署会向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海关进行调查。
赵慧贤表示,疫苗是直接注入人体的药物,其品质安全至关重要。若市面出现不合规格甚至假冒的疫苗制品,会危害市民健康,因此政府必须做好把关的工作,希望藉今次主动调查,探讨进一步改善现行监管机制的方法,以及加强公众对政府监管工作的认识。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于2020年9月21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就上述课题向公署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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