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车房爆炸酿3死 技工误杀罪成判囚8年

2020-08-17 11:59

技工黎骏豪(小图)3项误杀罪罪成,被判入狱8年。 资料图片
技工黎骏豪(小图)3项误杀罪罪成,被判入狱8年。 资料图片

2015年黄大仙环凤街车房爆炸案,高等法院陪审团上月一致裁定车房技工黎骏豪3项误杀罪罪成,张慧玲法官批评被告明知而故意利用非法手段处理的士燃料缸,法庭亦要强调非法处理燃料缸是危险而且致命,但考虑案件因法律争议延误开审,酎量减刑后判处被告入狱8年。

张慧玲法官批评被告明知而故意,使用非法手段从的士燃料缸排出石油气冷却,导致石油气积聚车房内火花点燃起火。而且他拉下卷闸,目的是掩饰其非法行为。法官接纳被告只是按雇主,即死者之一胡汉伟的指示行事。而法庭有责任表达讯息,强调非法处理燃料缸是危险而且致命。被告过往亦曾经使用同一种非法手段冷却燃料缸,所以他可以大安旨意地重施故技,岂料悲剧发生。

然而法官接纳被告求情指,事发至今逾5年,案件因为法律争议延误开审,其间被告饱受压力,故法庭宽减刑期一年。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38岁被告黎骏豪于2015年4月26日,在维修石油气的士时未能防止石油气泄漏引致爆炸,因他的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车房东主胡汉伟、的士司机陈锦波及相邻玻璃店女东主伍霭霞。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17
更新时间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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