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晖回覆选举主任 指拥护基本法及认同人权保障普世价值
2020-07-28 16:06
参选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的荃湾区议员岑敖晖,昨日接获选举主任李翱全来信查询,信中包括5条问题,而岑敖晖今日则对信件作出回覆。
选举主任提到,岑敖晖曾到丹麦要求当地国会议员尽快落实《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他在回覆中指,并无意续请求外国代表落实对香港特区的相关制裁措施,以及无意图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的法律。而该问责法亦旨在保障人权,如同《基本法》部分条文,该次会面亦只属一般意见交流,目的是探讨世界各地人权状况。他表示自己拥护基本法,同时认同人权保障的普世价值。
岑敖晖又指,他反对现行《香港国安法》,以及全国人大单方面颁布和执行,但并不反对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在「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方针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他又指,相信香港原有的多项法例已充份履行上述责任,例如《刑事罪行条例》规管煽动罪、叛逆罪,包含煽惑叛变及离叛罪等,已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被问到若当选,是否会否决所有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法案、议案和财政预算案,岑敖晖表示届时将会按《基本法》、《立法会条例》、《立法会 (权力及特权)条例》及《议事规则》履行职务。他又引用《基本法》第50条指,条文本身有容许否决政府议案与财政预算案的空间,但即使他否决议案,亦无碍他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而其投票意向是经不同考虑后的政治决定,并非法律问题,因此不同意有关意向能充份且合法地招致其参选权受到严重损害。
选举主任又提到,岑敖晖现时仍在社交媒体展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是否显示他拒绝接受中国对香港特区行使主权、拒绝接受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或以武力及非法手段推翻香港特区政权机关等。他表示不同意,指自己绝少反覆检视已发布之内容,又表示自上月2日后便没有在任何平台上发布相关口号及内容,不过为免选举主任错误作出失当裁定导致其参选权受严重影响,已将该照片除下,但表明将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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