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文员涉从后袭警 警认不肯定「睄」到施袭者是否被告
2020-07-16 14:25
去年10月1日多区爆发示威冲突,当日一名文员被指在湾仔从后袭击一名防暴警员,他否认一项袭警罪,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受袭警员供称他遭人从后大力推撞,令他失重心倾前,事后获发7日病假,惟他在盘问下承认不肯定当时「睄」到的施袭者是否被告。
被告魏家炜(29岁)被控于去年10月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321至331号外袭击督察林泰金。
督察林泰金供称,当日下午约6时,湾仔轩尼斯道有大批黑衣人聚集,当中不少人均带着头盔、猪嘴、手持雨伞,有些人更投掷汽油弹,现场已施放催泪弹及橡胶子弹。当他与同袍推进至轩尼斯道,他身后的速龙小队成员上前向铜锣湾方向驱散,制服了一些示威者,其他示威者见状纷纷向铜锣湾方向跑离现场。
惟当时「宁宁舍舍」有一名示威者手持长棍折返,状似想袭击正在制服黑衣人的速龙。为保护同袍,林向该示威者趋前大叫「警察」,示威者随即跑离现场,最终未有成功施袭。惟此时他感到左后方有物体大力撞向他,令他失重心向前倾,左边肩胛骨、手臂和腰部疼痛,事后获得七天就病假。他声称当时「眼尾睄到」一个黑色身影,他马上转身见到被告在他的左手边,故相信是被告向他施袭。
他随即制服被告,其同袍亦上前协助,及后见情况安全,便将被告带到英利大厦外以非法集结及袭警罪名,宣布拘捕被告,其时才发现被告双膝擦伤。
在辩方盘问下,林承认他并不肯定当时「眼尾睄到」的黑色身影是否被告,但强调当时他附近范围没有其他人。
法庭记者:张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