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涉屯门袭警转成人庭 警供称被挥锤打2厘米瘀伤
2020-06-26 16:54
案发时仅15岁少年涉于去年于屯门袭警,他否认一项袭警罪,今在屯门法院受审。
警员X出庭供称,当日他身穿俗称速龙的特别战术小队装备,另加有黑外套及黑帽,当日他驾驶轻型货车在屯门区一带,就示威者非法集结及堵路行为巡逻。警员续称,当晚近10时约30至40名黑衫人在案发现场灯口位聚集,以竹枝及杂物堵塞快线,后走到慢线截车检查。约1分钟后,他接到主管通知下车控制现场。
警员称他在戒备期间,有黑衫裤、头戴黑帽的人在对面马路逆行车线方向,手持木柄锤仔快速跑过、警员担心同僚安全及思疑对方为示威者,于是大叫「警察!唔好郁!」并追截对方。虽然双方中间相隔几棵树,但警员坚称未有影响其视线。他供称当快要追上被告之时,被告即转身挥锤打向他,警员随即举手挡格,被告亦趁机逃跑。及后警员再进行追捕,被告再次挥锤袭击,并打中警员右肩,他感痛但随即将被告接在地下。
受袭警员下午续作供,他制服被告后以胶索带上手铐,后拾回被告掉在地的帽及锤,随后带被告返回警方的车队位置,移交被告及涉案物品,警员其后离开继续执勤。他表示事发后半小时返回警署,才发现自己右膊骹位有一个直径2厘米的圆形瘀伤,但因伤势不影响工作,他没有就诊。
辩方盘问时,警员补充描述被告跳起击打其右肩。辩方另向警员指出其他版本,当警员追截被告时前方有3人,而被告根本无手持锤,所以他根本无转身袭击警员,警员则一概否认。
辩方又指出,当时警员以警棍打向被告颈部,再拉其背囊致其跌地才制服被告,及后其他警员跑上前,乱棍打被告背部约10至20秒,更有警员以警棍塞进被告口,以阻止他叫出自己姓名,随即亦有警员跪被告颈,再乱棍打他,并将锤塞进其背囊,警员不同意。辩方另质疑警员没有就医,因他根本无受伤,警员否认。
被告今已年满16岁,在控辩双方并无特别立场下,案件转为成人庭审理。控罪指,被告李浩源于去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屯门乡事会路交界,袭击警员X。
案件于下周一续审。
法庭记者 :陈楚琨
建立时间:14:58
更新时间: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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