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4人涉喷漆袭警等罪 两男女获撤控自签守行为

2020-06-18 16:40

被告王志豪(戴眼镜)及秦文翰(灰西装)。叶君怡摄
被告王志豪(戴眼镜)及秦文翰(灰西装)。叶君怡摄

警方分别于去年10及11月截查4名男女,并于其袋中搜出生理盐水、板手、喷漆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袭警等罪,两案今午于观塘裁判法院再讯,其中一男一女获控方撤回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下令两人自签1000元、守行为12个月,期间须奉公守法,不得干犯同类罪行。

首案的3名被告依次为黄芳宜(28岁,自由工作者)、秦文翰(32岁,工程师)及王志豪(37岁,文员)。黄被控在去年10月26日,在秀茂坪观塘道373号埃索加油站外行人隧道,保管一樽蓝色喷漆、一樽黑色喷漆及9只手套,意图用以破坏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地下,控方今决定撤回其控罪。案情指,当晚接近凌晨时分,有途人目睹约8至10名示威者在上址涂鸦,于是报警。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黄蹲低、右手疑有所动作,其后她逃跑失败,被搜出涉案物品。警诫下她保持缄默。

秦则被控在同日同地,保管一个装有白色胶水的红色桶及一支油刷,意图用以破坏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地下。王则被控在同日同地,袭击警长53850刘协成及未能在警员20900规定下出示身分证。对于警长的匿名申请,徐官直言控方无证据能证明警员被「起底」的趋势会恶化,加上昨高院判处女设计师即时监禁有阻吓作用,基于公开审讯原则,法庭驳回其申请,并将两人的案件一并押后至7月13日。

另外,18岁学生温焯贤同样获撤控,即指他于去年11月18日在观塘同仁街小巴站外保管两个板手,意图摧毁或损坏他人的财产。案情透露,观塘杂项小队于下午约3时在裕民坊巡逻,被告见到他们后掉头就走,并登上一辆往旺角方向的小巴,遂将他截停搜查,结果在其背包发现生理盐水、啡色手套、板手等物品。被告在警诫下声称「因为我听到旺角有催泪烟,所以我就去街市买呢啲工具,同我朋友阿贤去旺角行街。」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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