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陈文敏:条文定义含糊 镇压只会适得其反

2020-07-04 18:24

陈文敏指港区国安法条文定义含糊。 资料图片
陈文敏指港区国安法条文定义含糊。 资料图片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指,《港区国安法》多条条文定义含糊,没有明确订明分裂国家的行为,称不明白为何唱歌、举旗或叫口号可视作分裂国家。

陈文敏在港大法律学院一个论坛上表示,港区国安法多条条文定义含糊,更有可能抵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例如列明除非法官信纳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保释,他质疑近乎是有罪推定,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此外,「国家机密」、「 国家安全」及「勾结外国势力」亦没有清晰定义。

他又指,《国安法》没有明确订明分裂国家的行为,不明白为何唱歌、举旗或叫口号可视作分裂国家,如示威者日后改用其他口号或字眼代替,甚至用白纸示威,当局是否亦要禁止。

陈文敏称,不会质疑保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认为政府赢得人民信任和尊重,正是国家安全的最佳保障,威吓和镇压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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