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陈弘毅:条文如新社会契约 为「一国」划出明确底线
2020-07-04 14:25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为中央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的新的社会契约,并为「一国两制」下的「一国」原则以法律方式划出明确的底线。
陈弘毅在港台节目《香港家书》中表示,在去年的反修例运动中,出现「港独」、「时代革命」的呼声,有人尝试争取西方国家的支持来与特区政府对抗,中央政府觉得中国的国家安全已因为香港问题而面临重大威胁,所以决定由全国人大出手,去堵塞《基本法》第23条长期未能完成立法的法律漏洞,通过国安法的制定在香港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他又指,港区国安法定出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但没有追溯力,所以香港市民不用担心国安法会被用作对于以前的行为或活动的所谓秋后算帐,并指在既往不究的这个前提下,香港社会可以重新出发,国安法为「一国两制」下的「一国」原则以法律方式划出明确的底线,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这条底线,国安法便无需动用来进行检控和判刑,香港社会也能回复安宁,经济便有一线生机,「一国两制」的事业便可以重新上路。
他亦指,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为中央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的新的社会契约,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种最低的义务,就是不要逾越「一国」的底线,不要触犯国安法所定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以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四类刑事罪行,并指「这些要求并不太高,也并非过份」,愿意接受这些行为准则的香港市民,便能继续在香港安居乐。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