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龙小队无展示警员编号司法覆核案 官押后裁决

2020-06-26 16:53

7名市民及记协不满速龙小队及防暴警执勤期间隐藏警员编号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资料图片
7名市民及记协不满速龙小队及防暴警执勤期间隐藏警员编号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资料图片

7名市民及记协不满速龙小队及防暴警执勤期间隐藏警员编号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方强调以「行动呼号」代替「警员编号」没有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即使市民对警员行为有投诉,警队内有机制可以辨别出被投诉的警员,而且警队会安排另一部门的警员跟进。周家明法官押后裁决。

法官询问,市民希望投诉可以更方便,倘若警员使用过份武力变成常态,尽管警队内部可能有机制让警员互相之间辨别身分,但在不公开其身分编号又如何谈得上有效率?杜淦堃资深大律师代表政府方回应,指警队内部有现行系统就投诉安排蒐证和调查,而系统亦会确保被投诉者和调查人员来自不同部门。杜又指,现时并未有证据显示以上机制不可行,为何要不容许一试?

周家明法官续问,警员身为公务员拥有执法权力,背后有什麽理由可以隐藏身分。杜淦堃资深大律师回应指匿名可防止警员遭恶意起底外,也可以避免他们被人秋后算帐。杜大状续指,速龙小队及防暴警员主要在多人的示威场面执法,会有较高风险遭他人寻仇。周官同意匿名可避免警员遭恶意起底,但他反问,既然警员可受匿名保护,法官以及律政司检控官是否亦需要隐藏身分?杜大状回覆,不同岗位职员蒙受不同程度风险,不能一概而论。

申请人一方重申,「警员编号」是目前最简单辨认警员身分的方法。辨别身分应该是愈简单愈好,否则会有误解可能。申请方又反驳,警员在头盔后印上其他代号以替代「警员编号」等其他方法,均存在漏洞,例如当市民遭警员从正面追捕时,又如何绕在对方身后看阅他的代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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