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6岁少年否认袭警 官批飞虎队员匿名令

2020-06-26 12:50

16岁少年否认袭警。资料图片
16岁少年否认袭警。资料图片

案发时仅15岁少年涉于去年于屯门袭警,他否认一项袭警罪,今在屯门法院受审。裁判官叶啓亮今批出受袭警员的匿名令,亦允许他在屏风后作供,及以特别通道出入。辩方争议被告从无袭击警员,而案中32厘米长的锤亦非他所管有。

被告今已年满16岁,在控辩双方并无特别立场下,案件转为成人庭审理。控罪指,被告李浩源于去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屯门乡事会路交界,袭击警员X。

控方于本周三为涉警警员申请匿名令、在屏风后作供及以特别通道出入,叶官今作裁决。对于忧虑警员会被起底,叶官指出控方未有提供涉案警员的个人理据,亦不见因任职特别部门而面对较高的起底风险,且认为已有触犯禁制令的判刑案件,不接纳该理据。

另控方指辩方知悉警员身份,被告利益不受影响,又认为传媒报道限制不大,惟叶官指若无姓名,传媒或因而不积极报导,公众向讼方提供证据的情况亦因而受影响,不乎合公众利益。此外,叶官亦不接纳控方所指因警员为飞虎队成员,公开身份影响执勤,或会浪费培训人手的时间及资源,他认为涉及金钱不能与公开司法原则相比,比例并不相称。

但叶官指出,更高法院以及南丫岛海难研讯案例显示,曾有刑事情报科任卧底的警员在屏风后作供,虽与本案飞虎队的警员职务不同,但考虑到并不影响司法公义原则,加上辩方对匿名令亦无反对,该批准涉案警员以X作代号。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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