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入禀向校方追讨赔偿 2020-06-24 11:47 陈章萍向校方追讨赔偿。资料图片 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昨入禀高等法院,指受校方聘用期间蒙受损失,向校方追讨赔偿。根据入禀状,原告陈章萍,被告为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原告人指被告在2017年6月26日,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占用人法律责任条例》以及雇佣合约,因雇主疏忽导致原告蒙受伤害和损失。法庭记者:萧文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立法会大会因法定人数不足流会 下一篇 【国安法】指通过后即时生效 李家超:对警队执法有信心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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