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谭惠珠:国安案法官国籍问题 最终决定权是特首

2020-06-24 11:00

谭惠珠称,国安案件法官国籍问题最后需由特首作决定。资料图片
谭惠珠称,国安案件法官国籍问题最后需由特首作决定。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法工委联同港澳办、中联办,昨日在香港举办多场座谈会,听取香港各界对「港区国安法草案」意见后,今早继续有各界人士到中联办。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抵埗时回答传媒提问,她指,社会对处理国安案件法官国籍问题有不同意见,包括外籍法官不能处理国安法案件,亦有人指法官担心会被制裁等,她强调,最终决定权在行政长官。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中联办主任骆惠宁等,昨日在中联办举办了12场座谈会,听取香港社会各界对港区国安法的意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昨日在座谈会上提到,无「一刀切」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法官,可避免相关法官审案时或出现「双重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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