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张国钧:会否由外籍法官处理 按实际案件而定

2020-06-24 10:20

张国钧指,社会上很多界别大原则上支持港区国安法。 资料图片
张国钧指,社会上很多界别大原则上支持港区国安法。 资料图片

负责草拟「港区国安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日前提到,无「一刀切」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法官,可避免相关法官审案时或出现「双重效忠」。行政会议成员、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港区国安法说明未有为法官国籍设限,认为是否不会由外籍法官处理,要视乎实际有国安案件出现时才知道。

张国钧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港区国安法没有就法官国籍设限制,亦无提及追溯力,令大众感觉可以接受。他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尊重港人意见,提出折衷办法,亦留有空间。他又指,社会上很多不同界别在大原则上,都支持港区国安法。

张国钧又说,如有案件涉及外国人,处理法官属同一国籍,或出现两难情况,因此有机制由无利益冲突的法官负责审理,可免引起外界不满。他又指,现时方案既切合国安法需要,又符合社会对法官国籍问题的考虑。张国钧冀内地尽早公布法律条文细节,让社会尽早掌握。

张国钧指,中央对国安案件保留管辖权,认为相关安排属「兜底」做法,他引述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说明,只属极少数案件才需要有关安排,例如涉及外交层面的极端案件,便要由国家处理。他相信绝大部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正常情况下都可在本港处理。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