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叶刘:中央派国安顾问指导港是无可厚非

2020-06-22 15:53

叶刘淑仪。资料图片
叶刘淑仪。资料图片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国家在港立法维护国家安全,会尽量兼顾两制差异,尽可能采用普通法原则及标准。虽草案要求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大多来自本港律政及执法部门,反映绝大程度的执法工作会由特区进行。另外,委员会将设有由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是无可厚非,但认为毋须太担心,亦不应视为干预。

被问到顾问是否等同「党委书记」,叶刘淑仪则表示,不知道对方属于甚么职位的官员,但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一部分,属于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北京有权行使主权,不应视为干预。

至于特首有权指定法官审理案件,叶刘淑仪认为,根据2009年商人蒋丽莉挑战律政司的司法覆核案,法庭确立律政司有权决定案件在甚么法庭审理,她又认为,并非很多法官有相关经验。她相信,将来特首在委派法官之前,相信会徵询律政司和首席法官的意见,又认为将来若出现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律政司会按案情的严重程度,分配予那一类法院审理,亦即是有特别法庭等。

对于中央在特定情形下管辖极少数案件,会否意味案件将在内地审判,叶刘淑仪相信,如果香港有严重危害国安行为,而目标是中央政府,无理由中央完全无管辖权。所以在极少和极严厉的情况下,中央才保留处理管辖权,但相信会尽量吸纳普通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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