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Ming仔索偿经理人公司案押后审 官指证据不足待原告方修改文件

2020-06-22 12:51

网红「Ming仔」(梁嘉铭 Tommy)。
网红「Ming仔」(梁嘉铭 Tommy)。

有香港初代YouTuber始祖之称的梁嘉铭(Ming仔),3年前入禀高等法院控告经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违约,指经理人公司本应每月向他支付25万元月薪,但自2017年2月起停止支付薪金,要求经理人公司赔偿逾150万元。案件原订于今天在高等法院开审,蓝德业暂委法官现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五(7月3日)开审,以便原告方呈交文件及更改状书。

原告为梁嘉铭Tommy,被告为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被告方今没有任何律师代表到庭应讯,原告方在法庭指出他们现向被告申索$1,512,135,但法官发现控方所呈交的涉案合约写明:「每月『不多于』25万元基本薪酬」,法官指出月薪0元亦属『不多于』25万元,而且『不多于』25万亦不等于正正是25万元。法官指原告方现时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指控,故把案件押后以让原告方修改文件。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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