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1.2亿人民币 国家质检总局前副局长判囚终身
2020-06-19 19:41
国家前品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兼副局长魏传忠涉嫌受贿,今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魏传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并追缴受贿所得财物。
案情指,魏传忠被指由2001年至去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品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等职位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逾1.23亿元人民币。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传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传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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