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医药大学生「化骨水」杀老翁 被判无期徒刑

2020-06-19 11:20

林男因场地使用问题跟80岁老翁起争执,后来竟用化骨水杀害报复,遭判无期徒刑。(网图)
林男因场地使用问题跟80岁老翁起争执,后来竟用化骨水杀害报复,遭判无期徒刑。(网图)

台湾高雄日前判决一宗罕见的杀人案。高雄医药大学一名18岁林姓男大学生,因在争执中推倒一名傅姓老翁,被裁处罚锾,心生不忿,找老翁复仇以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泼洒对方,傅老翁当场冒白烟送医不治,林男最后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以及赔偿傅男家属。

案情指,林姓男学生2018年7月7日上午近10许,在高雄市立文化中心凉亭内,因为场地使用问题跟傅姓老翁发生争执、拉扯,傅翁当场被推倒在地,后脑勺还流血受伤。警方获报到场处理,虽然傅翁不提告,但警员仍因其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案件移送到高雄地院简易庭审理,林男因此遭裁罚3000元台币(约785港币)。

林男2018年8月20日收到裁处书后,以为傅翁反悔提告,心生不忿,竟购买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隔日带著电击棒对傅翁进行报复,由于傅翁头部、后脑勺、胸部、背部被氢氟酸泼中,当场灼伤冒出白烟,疼痛难忍,伤势过重倒地,经送院抢救后仍不幸身亡。

林男辩称只是想吓吓对方、自己的双腿也有被化骨水泼到,到附近公厕冲水,再回到事发现场,傅翁仍坐在原处,认为他应无大碍,就离开现场自行就医,事后上网搜寻才知道傅翁已死,承认伤害致死,否认杀人,但法院不采信他的说词,依杀人罪将他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目前全案上诉二审审理中。

至于傅翁的两个儿子,就分别向林男及林男父母求偿台币215万馀元、200万元(港币逾56万元、逾52万元)。虽然林家人辩称,林男案发前患有忧郁症,影响他案发时的思虑,就算林男知道化学物质的毒性伤害到傅翁,也只是出于伤害的念头,难以断定他是故意杀人,但高雄地院审理后,判林男、林男父母应分别连带赔偿傅翁两个儿子台币115万75元(约港币30万元)、120万元(约港币31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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