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近800万 判刑10年

2020-03-31 16:24

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一案昨日公开宣判,法院裁定其受贿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0年,罚款约55万元,并需将贿得款项上缴国库。

贵州省法院昨日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一案进行宣判。高守洪在2009年至2018年间利用其于茅台担任高职位的便利,为他人进行工程承包,进行工程拨款,高在期间所收受的非法财物达716.9万元人民币(约797.1万港元)。

法院指,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谋取暴利,已属违法。不过,乃念高愿意承担罪责,承认罪行,法院决定从轻判处。法院终判罚高守洪监禁10年,罚款50万元人民币(约55.6万港元)及将所有收受贿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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