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中总:言论自由非不尊重藉口 倡中小学学习国歌内容

2020-06-04 18:24

中总会长蔡冠深指,言论自由从来不是不尊重国歌的藉口。
中总会长蔡冠深指,言论自由从来不是不尊重国歌的藉口。

立法会下午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香港中华总商会则表示欢迎,并指推动市民大众尊重国歌是必要之举,条例的实施可为国歌奏唱、播放和使用提供清晰规范,有助维护国歌尊严,更重要是让香港市民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精神。

全国政协常委、中总会长蔡冠深表示,香港有宪制责任为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国歌法》进行立法。条例以本地立法形式实施,符合「一国两制」原则,亦兼顾普通法制度和本港实际情况。过去一段时间,香港一小部分人在公开场合奏唱国歌时报以嘘声,更以言论自由作挡箭牌。他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尊重国歌都是应有之义,言论自由从来不是不尊重国歌的藉口。

蔡冠深续指,不少香港新一代对国家历史和发展认识不深,亦欠缺国民身份认同。过去一年社会事件愈演愈烈,部份人公然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甚至鼓吹「港独」,反映增强港人国家观念的迫切性。中央在港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相信有助拨乱反正,实施《国歌法》将可推动港人加强对国家的认同和归属感。他又指,期望特区政府推动各界全面配合《国歌法》的落实,并加强公众宣传和推广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推行学习国歌内容及历史,让年轻一代学懂尊重国歌、尊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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