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25岁男袋藏木棍认非法集结 获撤管有攻击武器罪

2020-06-04 16:27

被告锺嘉豪。
被告锺嘉豪。

示威者于去年万圣节,在中环聚集抗议《禁蒙面法》,一名25岁酒店餐饮部员工当日参与示威时被捕,当场被发现袋内藏有一支木棍,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非法集结两罪。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罪,而首项控罪则获控方撤回。何俊尧裁判官考虑到事件不涉及暴力,被告亦愿意合作、态度良好,故先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6月18日判刑。

被告锺嘉豪承认于去年10月31日,在中环摆花街参与非法集结。

辩方大状梁嘉善求情时提到,事发当日虽然有示威,但大部份人只是手持标语和叫口号,没有作出暴力及挑衅行为,亦没有警员受伤。

梁大状续指,被告被捕后表现合作,没有挣扎,并在第一时间承认控罪。他一直积极生活,有稳定工作,最近更报读了公开大学的树木管理课程,增值自己。被告明白自己的表达方式不正确,但非出于私心,希望法庭能从宽处理,给予被告机会。

案情指,去年10月31日晚上10时许,约400至500名示威者在中环摆花街非法集结,堵塞行车道路及高叫口号,警方到场筑起防线及作出警告。当时被告头戴鸭舌帽、用围巾蒙面,站在示威者前排,并曾在地上拾起两个麻包袋,掉到警方防线前。其后警方进行清场,成功制服被告,并在他的袋里搜出一支木棍。被告在警诫下保持沉默。

法庭记者:张旭珊

当晚大批防暴警到场。资料图片
当晚大批防暴警到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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