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蛇揭经营无牌旅馆 3女子被判罚款

2020-05-13 19:05

3名女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4,000元至6,000元。 资料图片
3名女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4,000元至6,000元。 资料图片

3名女子因触犯《旅馆业条例》,今日(3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4,000元至6,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8月和10月巡查位于红磡马头围道、深水埗汝州街和南昌街三所怀疑无牌旅馆时,乔装客人,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处所的房间或「太空舱」床格。根据牌照处的纪录,上述处所在巡查当日均未获发牌照,负责管理上述处所的女子因而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发言人呼吁市民如发现怀疑违规经营的旅馆,请即向牌照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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