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21岁学生单车堵路获撤控 准签保守行为12月
2020-04-28 12:37
21岁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学生涉在去年「晨曦行动」早上,在将军澳以单车堵路,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案件今日在观塘法院再讯。控方同意撤回控罪,改以自签守行为方式处理案件。裁判官徐绮薇准被告自签2千元,守行为12个月,其间不得干犯与对公众地方造成阻碍、非法集结及暴动有关的刑事罪行。被告另须缴付1千元堂费。
被告张君龙被控于去年11月13日,在将军澳隧道公路近灯柱位留下一部单车,对车辆造成阻塞。
当天早上七时半,警方在宝顺路往将军澳警署一带巡逻,发现行车路上有单车挡路,并在将军澳隧道公路近灯柱位,见到被告独自将共享单车移出马路,造成50米车龙。警方追截并成功制服被告,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法庭记者:张旭珊
關鍵字
最新回应